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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拟收购长安新能源10.34%股权实现控股并表

   2022-11-11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1760
导读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长安汽车11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于9日与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重庆长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股权转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长安汽车11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于9日与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重庆长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分别收购二者各自持有的长安新能源7.71%股权和2.6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由40.66%增加至51.00%,长安新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据了解,长安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5月28日,初始注册资本9900万元,当时长安汽车持股100%。2020年1月20日,引入南京润科、重庆长新、两江承为和南方投资等4家投资人,募资约28.4亿元,注册资本由9900万元增至约2.02亿元,完成了股权多元化的混改目标,长安汽车股比降为48.95%。2022年3月24日,长安新能源实施B轮增资,引入长安汽车和南方工业基金2家原股东及交银博裕一号(苏州)债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8家新股东,募集资金约49.77亿元,注册资本增至约3.28亿元,公司持股比例进一步稀释到40.66%,仍为第一大股东。


  据介绍,长安新能源是公司“香格里拉”战略的核心载体,承载长安汽车向新能源转型的战略使命。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加强长安汽车与长安新能源的战略统筹和资源协调,加速打造长安新能源成为行业领先的数字电动汽车引领者。


  长安汽车表示,本次收购完成后,长安新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业绩将产生一定影响。实现控股后将加强公司与长安新能源在研、产、供、销、资金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加速实现长安汽车向智能新能源转型的战略目标。(王屹)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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