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月6日消息,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其中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83%,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左右,年增加值百亿元级企业3-5家,十亿元级企业30家,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创新要素集聚、市场活力迸发的产业发展新生态。
全文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本行动计划所指的新能源产业主要包括核能、智能电网、太阳能、储能、天然气及其水合物、风能、氢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领域。
(一)发展现状。一是产业发展初具规模,2021年深圳新能源产业增加值约642亿元,在核能、智能电网、太阳能、储能等重点领域涌现出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二是新能源供给能力稳步提升,2021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全市总装机容量77%,天然气供应能力占全省比例超四成。三是科技创新能力日益增强,“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创新载体数量增长一倍,累计建成超过100家。四是标准体系建设成效突出,承担核电领域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超过1000项,位居国内领先水平;深度参与编制世界首个虚拟电厂标准体系。五是国际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中广核为全球15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新能源电力,在建核电机组数量和规模全球领先;光伏逆变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
(二)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产业集聚效应尚不突出,光伏、海上风电应用规模有待提升,氢能、地热能等新兴领域尚在培育初期。二是自主创新能力仍需加强,部分关键核心零部件和材料仍主要依赖进口。三是产业融合程度有待进一步深化,新能源与先进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水平亟需提升,多能互补应用场景仍需拓展。四是国内外交流合作能力亟待加强,优势领域“走出去”,薄弱环节“引进来”的步伐仍需加快。
(三)优势与机遇。一是我市新能源产业总部研发特色突出,在核能、光伏、储能、氢能等领域拥有一批知名龙头骨干企业,并专注研发产业链、价值链、技术链中高端环节,已初步形成总部研发优质资源集聚态势。二是部分前沿技术领域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自主品牌“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和安全性能指标国际领先,智能光伏逆变器、锂离子储能等技术全球领跑,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单堆额定功率国内领先。三是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幅提速,未来能源结构日趋多元化,新能源将成为“双碳”背景下全球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为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重大机遇。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市新能源产业集群形成规模领先、创新驱动、融合开放的发展格局,培育壮大一批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骨干领军企业和创新平台,建成引领全国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地。
(一)产业集聚效应显著增强。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83%,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左右,年增加值百亿元级企业3-5家,十亿元级企业30家,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创新要素集聚、市场活力迸发的产业发展新生态。
(二)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围绕核能、智能电网、光伏、储能等重点领域,高标准建成一批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制定一批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建设成为新能源领域重要的技术创新策源地。
(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深化。新能源与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行业实现深度融合发展。以新型储能为媒介,推动智能电网与电动汽车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试点开展一批多能互补综合能源项目,以应用示范促进综合能源服务跨越式发展。
(四)开放合作程度进一步加深。在新能源供应、新能源技术与装备、绿色投融资等方面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国内重点能源基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国内外能源创新合作探索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新模式。
三、重点任务
(一)做大做优产业集群。围绕先进核能、智能电网、新型储能、天然气等优势领域,以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围绕光伏、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以市场应用培育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及生产性服务业,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品牌。围绕氢能、天然气水合物、地热能、海洋能等新兴能源产业,搭建创新平台和开展应用示范,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抢占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制高点。[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技术创新能级。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新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新能源科技及装备创新水平。整合国内外高端创新要素资源,在核能、智能电网领域积极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在光伏、储能、天然气领域支持企业组建一批市级以上创新载体,布局一批中试试验、应用验证、材料检测等功能型科技产业创新平台。加大关键核心及共性技术攻关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创新成果。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行业协会牵头或参与制修订智能电网、储能、氢能等领域技术标准,推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市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开发智慧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积极发展智慧能源服务行业,构建更加完善的智慧能源产业生态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综合能源补给设施,创新开展智能电网与电动汽车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实现新能源与电动汽车协同优化发展。推动新能源产业各领域相互赋能、融通发展,形成多种能源灵活接入、源网荷储一体化的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能源开放合作。积极承担省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发展重大任务,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交流互动,推动氢能、海上风电等领域互利合作,强化深圳新能源优势产业对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抢抓国内“双碳”发展机遇,广泛开展新能源产业合作,加快深圳新能源技术在全国的推广应用,提升新能源产品经济性和适用性,助推全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基础设施合作,拓宽新能源“引进来”渠道,加快新能源技术装备和工程服务“走出去”步伐。(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大湾区办、商务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改革,突破体制机制壁垒,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积极落实国家天然气体制改革,促进形成上游资源多渠道供应、中间管网统一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天然气市场体系。完善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探索有利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导向型政策,充分发挥市场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建设高效、普惠新能源服务体系,以能源领域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为突破口,推动能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具有全国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委改革办、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国资委、商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