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意见》

 
楼主   帖子创建时间:  2022-01-13 17:41 回复:0 关注量:135

  

为提升城市水资源集约节约水平、提高城市节水系统性、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国城市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指导意见》突出新发展理念对城市节水的引领作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面、系统加强城市节水工作,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现节水、治污、减排相互促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根据我国城市节水实际情况,《指导意见》提出了“节水优先、系统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试点示范、标杆引领”4项推动我国城市节水工作的基本原则。


《指导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国城市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城市节水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力争达到30%;到2035年,城市发展基本适配水资源承载能力。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新发展理念对城市节水的引领作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面、系统加强城市节水工作,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现节水、治污、减排相互促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节水优先、系统谋划。把城市节水放在城市发展和水务相关工作的优先位置,提升城市用水效率。提升城市节水工作的系统性,强化用水总量、用水定额、用水效率控制,落实节水减排、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构建自然健康水循环系统。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本地水资源禀赋和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分区分类开展城市节水工作,实施差别化节水措施。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节水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养人民群众节水意识,让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试点示范、标杆引领。开展试点示范,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节水新模式、新机制,以点带面促进城市节水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国城市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城市节水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力争达到30%。到2035年,城市发展基本适配水资源承载能力。


构建城市健康水循环体系


(四)形成与水资源水环境相适应的城市规模与布局


坚持以水定城,尊重地域自然特征和约束条件,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生态的影响,保护山水城格局,实现水城相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合理确定城市规模、空间结构、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编制实施城市节水规划,并将城市节水要求落实到各领域专项规划中。缺水城市应当禁止或限制发展高耗水产业,禁止违背自然条件挖湖造景。


(五)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大雨水收集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力度,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强城市吸水、蓄水、净水、释水的能力。城市新区建设和新建项目要落实调蓄空间、雨水径流和竖向管控等要求,增加下沉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等软性透水地面。老城区改造要以解决易涝易淹点和缓解水资源短缺等问题为导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绿地景观、市政道路建设等,因地制宜建设绿色屋顶、旱溪、干湿塘等滞水渗水设施,提高雨水资源就地消纳、就地利用的水平。到2025年,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力争达到40%。


(六)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


强化城市开发建设管控,全面实施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保护和修复山体林地湿地,拓展城市周边雨洪调蓄空间。统筹城市水系统、绿地系统和基础设施系统建设,提高城市水资源涵养、蓄积、净化能力,增加城市内自然蓄水空间,建设蓝绿交织、灰绿相融、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加大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多渠道保障城市水资源可持续供应,构建城市健康水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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