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本报告已详细描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一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333,333,4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333,341.00元(含税)。该现金分红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4%。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公司以“一体两翼”的业务格局实现业务联动。
公司产品基本实现了全功率和全场景覆盖。产品覆盖1.25MW到11MW全系列风电机组,产品主要应用于陆上和海上场景的风力发电。报告期内销售的陆上风电机组主要是2.X系列、3.X 系列、4.0(陆上)、4.X 系列,海上风电机组主要是 4.X 系列、6.X 系列、7.X 系列、8.0MW 系列。
公司持续推进风资源开发业务与服务业务。风资源开发业务基于风资源技术分析、借助多元化开发手段,完成风资源项目开发、投资、工程建设,最终自持风电场获取发电收益或转让项目获得投资收益。服务业务已构建风场运维、技改提质增效、叶片更换延长改造、备件及再造、涉网类技术服务升级、运维培训等产品线,并提供覆盖设计期、工程期、试运行期、质保期、出保期(质保期后)、退役期等风电场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运维服务。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风力发电机组整机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取项目订单,采用“按单定制、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方式,通过向上游符合相应标准的供应商采购定制化及标准化的风机零部件,由公司生产基地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装配、测试与生产,完成订单交付。
2、风资源开发业务
该业务是风机整机业务向下游的延伸,主要包括风资源开发、电站投资及建设、风场运营或转让等环节。公司独立或与合作伙伴联合开发风资源、投资风电场,待项目建成后,或自持运营获取发电收益,或通过项目转让获取资源溢价。
3、服务业务
该业务主要涉及风机的增值服务、风场管理优化、人员能力提升等,包括备件方案、精益运维、专项运维、智能装备、智能资产管理、资产优化、培训与咨询等。公司根据客户方实际业务需求,对项目所涉及的人员、技术、物料、装备等方面进行任务分解,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服务,服务完成后由客户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2021年是践行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目标元年与“十四五”开局之年,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出台引导政策,可再生能源及其风电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双碳”“1+N”政策体系逐渐完善,而电力行业在“双碳”目标下一马当先。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国家及地方各部委先后发布了共计155份与能源电力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在锚定“双碳”目标与绿色转型的同时,支持各企业开发风电资源,促进新能源电力消纳与绿色价值体现,推动风力发电行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度,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风电等清洁能源电力供应持续增加,可再生能源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
(1)主要政策情况
1)双碳目标指引,宏观远景规划支持可再生能源跨越式发展
2021年3月12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章节中提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将布局九大清洁能源基地、五大海上风电基地及数条外送通道,风电发展空间可期。
2021年10月24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五方面主要目标,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方面主要目标。
2)建立长效机制,落实消纳责任权重,促进新能源消纳
2021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实各省份消纳责任,消纳责任权重从紧安排,实行总量和非水电双消纳双考核,其中2021年清洁能源最低消纳权重大于20%的省份有20个。通知明确将滚动发布各省权重,当年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按此进行考核评估,次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按此开展项目储备;本次文件中2022年指标普遍比2021年增长1.25%,明确新能源消纳要求逐年提高的预期。消纳责任权重原则上明确了各省份 2021年需要新增核准和备案的保障性并网风光规模,给出了市场规模的最低限。
2021年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等情况,对超额完成激励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地区,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3)政策保障2021年风电开发建设运行规范有序
2021年5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并网多元保障、保障性并网竞争性配置三方面长效机制。新增项目区分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两种模式;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快开发论证,落实建设条件,抓紧核准(备案)一批新增项目,并推动开工建设,确保后续年度并网规模;要求电网企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项目接网,确保“能并尽并”,并会同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滚动公布各省级区域并网消纳情况及预测分析。
4)“两个一体化”支撑非化石能源多元发展
2021年3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同时明确外送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优先规划建设比例更高的通道。将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作为提升电力发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抓手,促进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电力供应保障能力。